进入暗网会被判多久
1、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,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。
2、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。14周岁—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3、不满14周岁的人,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,都不负刑事责任,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。
4、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5、实施犯罪时的年龄,一律按照公历的年、月、日计算。过了周岁生日,从第二天起,为已满周岁。
6、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,必要的时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。
7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,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,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。
8、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及死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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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解除好友:暗网》中的脑袋钻孔史,了解一下
桌面电影《解除好友:暗网》在国内获得了异常好的口碑。电影里的最大的设定就是一个被黑客绑架的女孩,要遭受“颅骨环切术”的折磨。
这个“颅骨环切术”令人印象深刻,但其实一点也不恐怖。在20世纪(你没看错,这不是什么中世纪的黑暗手段,是20世纪!),有一段时间里,还成为了医生救治病人的常规手段(所谓常规,就是不管什么病,最后的手段都是给你脑袋上开个洞)。
美国被刺杀的那个总统约翰·肯尼迪的妹妹,罗斯玛丽·肯尼迪,就做过颅骨环切术。1949年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葡萄牙人安东尼奥·埃加斯·莫尼斯,就是靠给人脑袋上钻洞而荣获该奖的。
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这个一点也不血腥的医学史,请准备好纸和盆。
颅骨环切术的英文叫法有两个,穿孔Trepanning和环钻Trephining,都来自于希腊语钻孔、打眼的意思。详细过程是这样子的:
用一张不太恐怖的图片来显示治疗过程是这样子的:
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,小朋友们可以试一试:
早年,就是可以上溯到新时期时代,到了古埃及、古希腊、以及古中国时期,实施这种手术主要都是为了去除颅骨受伤之后,掉进脑袋中的骨头渣。
后来头痛、癫痫、抑郁等精神疾病也用钻洞来进行治疗,因为人们相信,给脑袋上钻个洞,可以释放颅内的压力,就像高压锅一样要释放气压,不然里面的脑袋就会像高压锅里的土豆和牛肉一样,碎成渣。
而且,那时候的医生们也相信,人得了精神疾病,是因为被魔鬼附了身,也可以通过这个洞把魔鬼放出去,从而达到治愈效果。
发展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呢,一切还算正常,只是更进一步发展,觉得智商不足、痴呆或者疯狂是因为脑袋里有个“疯狂的石头”在作怪,钻开脑袋,用勺子挖出来“前脑叶白质”,智商就上线了。当然,也可以用打蛋器、冰锥之类的搅拌一下脑浆。
不用说,这种手术的死亡率很高,几乎一半人都死了。剩下的一半,癫痫或是抑郁可能治好了,智商却不知道去了哪里。罗斯玛丽·肯尼迪最后就变成了这样,不能站立、不能说话,享受终身被人伺候的待遇。
到了20世纪,你别以为医学有了更进一步发展,发展的结果是,被钻洞的病人越来越多。
当时一位葡萄牙医生,就是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的那个人,莫尼斯就复活古代的钻孔术,开始给人钻洞,把脑袋里的白色东西(白质)切除,还灌入高浓度的乙醇。
这个理念被一个叫做沃尔特·弗里曼的美国人看到了,简直是商机无限啊!因为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,美国的精神病人越来越多,大概是经济萧条的缘故吧。精神病患者的住院人数就达到了40多万。
“好多的头骨要钻洞啊”,当时的弗里曼应该会这么想,加上自己的改良(发明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这个术语)和优秀的商业头脑,弗里曼大量给人钻洞,然后挖脑浆。肯尼迪的妹妹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,因为其智商只有4岁孩子一般,成为家族耻辱,所以找到了弗里曼给实施手术。
据说,一个4岁的孩子被继母嫌弃,虽然医生都说不是孩子有病而是这个继母有病,最终这个孩子还是被实施了钻洞,或者说是“前脑叶白质切除”。直到20世纪70年代,这个手术才逐渐衰败,被更为安全的药品所代替。
知道了这个钻孔的历史之后,再回头看看《暗网》,发现也没啥恐怖了。有钱人雇人实施这个手术,往脑袋里灌东西,脑袋又没有感受器官,好像也折磨不了人。或许这个有钱人是肯尼迪家族,弗里曼的追随者,一个“好心”的医生?
参考文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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